甲方(失能老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失能原因需要全方位的生活照护,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照护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在失能期间所需的生活照护内容及乙方提供此类服务的具体义务,同时确定甲方的遗产在其去世后的继承安排。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起居照料、饮食管理、医疗需求协调、心理关怀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照护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第三条。
3.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及需求信息,而不得隐瞒影响照护质量的相关情况。
4. 甲方在生前有权随时修订协议内容,但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书面一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持续、专业的照护服务,不得因甲方的身体状况而降低照护标准。
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生活变动情况提出调整照护方案的建议,但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3.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不得将甲方的健康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照护情况,确保甲方对自己的生活状况有清晰的了解。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同意乙方的照护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
2. 甲方应在每月初向乙方支付该月的照护费用,支付方式可以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3. 所有费用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 遗产继承条款
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乙方将从甲方的遗产中继承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的财产,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的遗产继承安排需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甲方应确保其遗产代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 若甲方在生前与他人另有书面约定的,需以最新的书面约定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通知甲方限期支付;逾期支付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3.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照护服务,导致甲方身体及精神受到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
2. 如需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须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且需说明解除理由。
3. 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可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