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甲方希望在其晚年生活中获得适当的照护与关爱,而乙方自愿承诺承担扶养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甲方在晚年生活中获得应有的支持与关怀,同时也确保乙方在法律上获得甲方的合理遗赠。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生活照护、医疗关怀等服务。
1.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健康状况信息,以便乙方合理安排照护服务。
1.3 甲方应在协议期间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配合乙方的照护工作。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中获得甲方的遗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一定财产、财务收入或产权。
2.2 乙方应按约定对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与照护,包括提供住宿、日常饮食及医疗护理等。
2.3 乙方须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甲方在生活和心理上的需求,满足双方的合理期望。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照护内容:
1.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每日生活照护,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居住环境、个人卫生、健康监测等。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并根据专业医师的建议进行相应的照护。
2. 财务安排:
2.1 甲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将其财产(具体财产细则在附录中列出)依法遗赠于乙方,作为对乙方履行照护职责的回报。
2.2 甲方可在生前保留部分生活费用,以确保其日常开支和突发性支出。
3. 协议期限:
3.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去世为止。
3.2 甲方如有特别情况需中止或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4. 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对方的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保密。
4.2 违约方应承担因泄露对方信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照护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应适当赔偿乙方因照护不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协议履行照护义务,造成甲方生活困扰、健康受损的,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变更
1. 合同期间,如任一方需变更合同条款,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事项。
2. 如因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协议某些条款失去效力,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重新协商后续条款。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