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农村地区的孤寡老人日益增多,需要通过专业的服务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活照料及遗产继承保障,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条款。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长者)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扶养人或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为甲方提供生活照料、精神陪伴及相关服务,保障甲方在生活上的基本需求,同时为甲方遗产的合理继承提供保障。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饮食、卫生护理、精神慰藉等。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提出整改要求。
1.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以便于其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1.4 甲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不再与其他生活照料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同类协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收取甲方的服务费用。
2.2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情况,包括生活照料的质量、甲方的健康状况等。
2.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遗产及财产,并在甲方去世后依照约定进行遗产的处理及分配。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3.1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日常饮食准备与营养餐计划。
2)定期健康检查及健康咨询。
3)定期陪伴与心理疏导。
4)必要时的外出陪同及就医协助。
5)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
2.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服务费用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元/月,服务费用应于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4.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收到应付款项。
4. 遗产继承
4.1 在甲方去世后,乙方应遵循甲方生前的遗愿进行遗产的分配。
4.2 所有遗产应按照双方在本协议附加的遗赠条款进行处理,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处理甲方遗产。
4.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若需变更协议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若甲方因健康原因需要停止服务,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5.3 若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整改。
2. 若违约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3. 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据。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日期起生效,且需经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协议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