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扶养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为保障甲方在晚年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及心理健康,乙方愿意提供家庭照护服务;同时,甲方同意在其身故后将其遗赠的资产留给乙方。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老年人生活照护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1.2 心理关怀与陪伴,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
1.3 健康管理,包括医疗服务的协调与陪同。
1.4 其他与生活质量相关的服务。
2. 甲方须诚信提供与其遗赠资产相关的信息,并对资产的合法性负责。
3.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照护服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进行沟通,必要时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在协议有效期间内,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全面的亲情扶养和生活照护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调整照护内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达成一致。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遗赠资产相关文件,并确保其安全、合法、有效的使用。
4. 乙方应对甲方的隐私信息及健康状况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标准
1. 日常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每日三餐的准备与喂食,必要时提供送餐服务。
1.2 协助甲方进行日常卫生清洁,确保居住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1.3 及时观察甲方的身体和心理状态,必要时报告给医生或专业人士。
1.4 定期陪同甲方参加社交活动,增强其社会参与感。
2. 服务标准:
2.1 确保为甲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健康标准,不得有过期、变质现象。
2.2 照护服务应做到热情、耐心,以保障甲方的生活质量。
2.3 努力维护甲方的自尊心,给予必要的情感支持。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支付方式为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的照护费用。
2. 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奖金制度,以奖励乙方优秀的服务表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能如实提供遗赠资产相关信息,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 在以下情况下,双方有权提出合同解除的申请:
2.1 甲方因健康状况严重恶化需要变更照护方式。
2.2 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照护服务。
第八条 合同的交付与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缓解解决,若解决不成,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