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照护服务提供者):___
地址:___
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独居老人):___
地址:___
身份证号码:___
鉴于,乙方为独居老人,需在生活中获得必要的照护和陪伴;甲方为能够提供全面照护服务的机构。为确保乙方在生活中的基本需求和情感陪伴,同时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特此签订以下养老遗赠扶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照护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1.1.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全面的照护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顾、饮食安排、健康监测、心理关怀等。
1.1.3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隐私进行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披露。
1.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2.1 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享受到甲方所承诺的各项照护服务。
1.2.2 乙方应按时支付协议约定的费用,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自身健康状况的信息。
1.2.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照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照护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照护服务范围
2.1.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穿衣、洗漱、如厕等基本生活照料。
2.1.2 健康监测:定期测量乙方的血压、血糖等身体健康指标,并妥善记录。
2.1.3 心理关怀:提供情感支持,陪伴乙方,解决乙方的情感需求。
2.1.4 应急处理: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立即送医。
2.2 服务时间
甲方应提供每周不少于___小时的照护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服务费用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为每月___元人民币。费用应根据双方实际签署协议日期进行结算。
3.2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费用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2 若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日内补救;如甲方未能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5.2 乙方违约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在乙方未支付的情况下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为未支付金额的___%。如乙方连续___天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地点: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