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保甲方在居家期间获得良好的照护与扶养服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甲方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需要特别照护与关怀,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居家照护服务,并就其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照护服务:
1. 每日生活起居的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洗漱、穿衣、起床、就寝等。
2. 定期协助甲方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温等。
3. 协助甲方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确保其身体功能的恢复与维护。
4. 提供心理疏导与陪伴服务,缓解甲方的心理压力。
5. 如甲方需要外出就医,乙方负责陪同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享有获得乙方所提供的照护服务的权利。
1.2 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健康状况与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史、慢性疾病和特殊护理要求。
1.3 甲方应及时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遵守本协议下的所有约定。
1.4 甲方有权随时对照护服务的质量进行反馈,并要求乙方进行改进。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应按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安全与舒适。
2.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时间调整,但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
2.3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透露与甲方相关的任何信息。
2.4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并在甲方过度拖欠的情况下,保留暂停服务的权利。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双方商定本协议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
2.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3.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所欠费用,并可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2.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双方均可协商延期履行或中止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3. 甲方若严重违反协议(如长期拒绝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要求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2. 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的违约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决违约问题,如仍未解决,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遇到争议,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追加条款、补充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确认,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