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高龄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高龄老人,身体状况日渐虚弱,日常生活起居需有专人照料;乙方愿意承担照护责任,并在甲方身故后,获得其遗赠的财产,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涉及甲方在其晚年期间的居家照护服务及其遗赠事务的处理。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提供合格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起居照料、心理陪伴、医疗护理等。
1.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生活习惯,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照护工作。
1.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协议约定的报酬及相关费用。
2.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甲方提供周到、细致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
2.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照护情况,并协助其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及就医。
2.3 乙方在甲方身故后的三个月内,按约定条件继承甲方标明的遗赠财产。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提供的具体照护服务包括:
(1)日常生活照料;
(2)定期健康监测及记录;
(3)指导甲方正确服药,纪念就诊时间;
(4)安排必要的康复锻炼;
(5)提供心理疏导和陪伴服务。
1.2 乙方应按甲方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2. 服务费用: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月度照护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2 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费用。如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3. 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_______年。
3.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
4. 遗赠条款:
4.1 甲方确认在身故后,乙方为唯一遗赠受益人,并享有甲方所有合法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见附件)。
4.2 若甲方在身故之前解约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则乙方不享有遗赠。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利息、解除合同等。
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议,未作书面记录的变动不予承认。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如需):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