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服务提供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被照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的居家照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居家照护服务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乙方的生活质量及身心健康。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测、心理疏导、社交活动组织等。
(2) 甲方有权获取乙方的健康状态、生活习惯等必要信息,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3) 甲方需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完成培训并熟知相关照护知识。
(4)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项目,但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生活习惯及特别需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照护服务。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要求甲方改善服务质量。
(3)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进行,乙方不应因此减免服务费用。
(4) 乙方有责任遵守照护服务中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章,积极配合甲方的照护工作。
第三条 服务内容
本协议下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出行、卫生等方面的协助。
2. 健康监测:包括定期测量血压、血糖等基础健康指标。
3. 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支持和沟通,组织社交活动,减轻孤独感。
4. 其他个性化的照护项目可根据乙方需求进行协商添加。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
第五条 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标准:双方一致同意,照护服务的费用为每月[具体金额]元。
2. 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如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应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支付相应费用。
3. 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需按未支付部分金额的每日0.5%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提供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补救,若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整改,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任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清偿一切应付款项,完成服务交接。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