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特此声明:
甲方(老年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基于双方的意愿,甲方愿意将其遗产(以下简称“遗产”)在其去世后继承给乙方,乙方承担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日常生活照料及健康护理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通过乙方对甲方的健康照护与生活管理,确保其在生活质量与身体健康方面得到保障;同时,明确甲方在去世后将其遗产传承给乙方的法律框架与程序。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检查、饮食管理、心理疏导等。
1.2 甲方需如实向乙方披露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生活需求,以确保乙方能够提供有效的照护服务。
1.3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时间变更其遗产继承人,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1.4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生活照护费,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遗产继承权,具体条款依据本合同第四条执行。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确保对甲方的健康照护和生活管理的内容和质量。
2.3 乙方需对甲方的健康状况及时反馈,并进行必要的医疗及急救措施。
2.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 乙方须提供的基本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日常生活照料(如起居、饮食、洗漱等)
1.2 定期健康检查及监测(如血压、血糖等)
1.3 照护过程中所需的药物管理
1.4 每周至少一次的心理疏导和陪伴服务
1.5 及时协助甲方就医及医疗服务的协调
2. 甲方应提供的支持包括:
2.1 提供乙方必要的生活设施及药品
2.2 定期向乙方支付照护费,具体金额待双方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
2.3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应低于地方政府或社会福利部门规定的最低照护标准。
第四条 遗产继承安排
1. 甲方在去世后,其遗产按下列方式继承:
1.1 甲方的全部名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股权及其他财务资产)将在甲方去世后立即转移给乙方。
1.2 甲方须在生前完成对遗嘱的法定公证,以确保乙方的继承权不受争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如实向乙方透露健康状况,造成乙方无法提供适当照护的,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照护服务,导致甲方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损失情况而定。
3. 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应在书面通知对方后,于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服务费用的30%。
第六条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若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双方均可书面解除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生效起,至甲方去世及其遗产分配完毕后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因履行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