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在其去世后能够得到适当的照护,乙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扶养和照护服务,双方本着诚实、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保障甲方在其生前及去世后的照护和生活安排,确保甲方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得到良好的照料,并明确乙方在照护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及责任。
第二条 协议的范围
1. 甲方同意将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部分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银行存款等)遗赠给乙方,以换取乙方所提供的照护服务。
2. 乙方同意在甲方生前提供日常照护,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安排、健康管理、家庭环境清洁、精神慰藉等。
3. 在甲方去世后,乙方同意负责处理甲方的后事,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照护责任,提供全面且高质量的照护服务。
1.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其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以便乙方更好地提供照护。
1.3 甲方有权在协议生效期间,随时检查甲方的照护情况,如有不满,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1.4 甲方有责任按时支付照护费用,确保乙方获得相应的报酬。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协议约定,提供高质量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照护费用,并依据甲方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费用清单。
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其健康状况的变化,并记录照护服务的相关情况。
2.4 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费用构成:
1.1 照护服务费用:乙方提供日常照护服务的费用,双方应根据照护服务的内容及市场行情进行协商,确定具体金额。
1.2 后事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殡葬服务、悼念仪式等,在甲方去世后由乙方承担。
2. 支付方式:
2.1 照护服务费用可采取月结或季度结算的形式,甲方应在每次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2.2 后事处理费用应在甲方去世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协议有效期至甲方去世后一年。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同时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照护费用,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照护服务,并可依法追索未支付费用。
2. 乙方如未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造成甲方生活质量下降或健康状况恶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金额为照护服务费用的10%。
3. 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给予对方30日的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若对方未能改正,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求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居住地或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或其他原因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双方应就无效条款进行友好协商,替代无效条款以达成最接近意图的有效条款。
3. 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李明先生):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姓名):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