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照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 甲方为年满60岁的老人,身体状况需要他人给予照料;
2. 乙方为愿意提供照料服务的个人,并愿意为甲方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3. 甲方希望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和其他资产)在去世后遗赠给乙方,作为其照料的回报。
特此,甲乙双方就照料关系及遗产继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要求乙方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清洁、洗衣、陪伴等服务。
1.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乙方能够提供适当的照料。
1.3 甲方应在协议执行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生活照料费用,具体数额详见协议附录。
1.4 甲方在世期间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终止乙方的照料服务,但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接受甲方的住房及财产遗赠。
2.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与标准,提供高质量的照料服务,确保甲方的生活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2.3 乙方必须妥善管理甲方的财产,确保不对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害。
2.4 乙方在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妨碍甲方的合法权利。
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标准
1. 生活照料服务包括:
1.1 每日提供三餐饮食,食谱应根据甲方的健康状况有所调整;
1.2 每周进行家庭清洁,保持家庭环境整洁;
1.3 负责甲方日常用药管理,按时服药;
1.4 每日陪伴甲方,进行适当的娱乐、交谈等活动,维护其心理健康。
2. 服务标准:
2.1 乙方应每周至少对甲方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并记录在案;
2.2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居住环境安全,包括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财产遗赠条款
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合法拥所有的主房产,具体地址为:
房产性质:
房产面积:
登记机关:
遗赠给乙方。
2. 上述遗赠在甲方去世之日生效,甲方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个人物品等)将依照甲方遗嘱或法定继承义务进行分配。
3. 乙方承诺在甲方生存期间,妥善保管与维护该房产,不得随意处置或毁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支付照料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支付部分的两倍赔偿;
2. 乙方如未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照料服务,或擅自处置甲方财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当得利,并进行相应的法律追诉;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各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 本协议的文本若有误,需及时更正,并重新签署,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3. 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