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某区某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2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
鉴于甲方拟在某城市进行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本合同涉及某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区、办公楼、停车场及相关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工程内容及设计变更进行调整。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余款分阶段支付。
3. 付款节点为:
(1)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后期维护12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最后10%。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修改和确认;
(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场地;
(3)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4)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与验收。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和施工;
(2)负责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按时提交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在质保期内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第四条 合同变更
1. 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原合同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的情形:
(1)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未提供相关资料或场地,导致工程延误,需承担因延误而产生的损失。
2. 乙方违约的情形:
(1)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设计或施工,需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间每日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任一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合同:
(1)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通过协商修正。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通知、函件应通过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的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处。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