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园林设计与维护服务)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园绿化改造工程的施工(包含园林设计与维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城市公园的绿化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园林设计、工程施工、植物配置及后续维护等服务。
1.2 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
2.1.2 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1.3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设施及相关支持,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相关许可和审批。
2.1.4 甲方应当在合同项下约定的时间内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若不及时反馈,视为同意。
2.1.5 甲方享有项目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计成果、建设成果及相关材料。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2.2.2 乙方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园林设计方案,包括植物配置、施工工艺及后期维护计划。
2.2.3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并保证工期的严格履行。若需变更工期,应提前与甲方协商。
2.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度。
2.2.5 乙方应保证其派遣到现场的工人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条款
3.1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3.1.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3.1.2 甲方应当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3.1.3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作为工程款。
3.1.4 乙方完成养护服务后,甲方应在养护满一年之日起支付剩余款项的10%。
3.2 工程期限
3.2.1 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2 工程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工期为______天。
3.2.3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调整工期。
3.3 质量标准
3.3.1 乙方应按照行业内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3.3.2 竣工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四、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
4.2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
4.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全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后终止。
5.2 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