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实施协议
甲方: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某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甲方是某市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的开发单位,并负责该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能够独立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某市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市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1.2 建设地点:某市某区域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工程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为18个月。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3.1.2 甲方应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
3.1.3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检查,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3.1.4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
3.1.5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2.2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项。
3.2.3 乙方应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监管。
3.2.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加班加点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2.5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其他相关情况。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 合同总价:本合同的总承包价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2 支付方式:
4.2.1 预付款:合同签署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时间为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
4.2.2 进度款: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度向甲方申请支付进度款。每次申请支付的进度款额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4.2.3 尾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的合同总价作为尾款。
第五条 工期与工期延误
5.1 工期的计算以签署本合同之日为起点。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应给予合理的工期延长。
5.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2%的违约金。
6.1.2 甲方擅自撤回合同或解约的,应赔偿乙方因准备施工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及利润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6.2.2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需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7.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需给予对方合理的通知。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