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绿化、休闲设施和步道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种植、草坪铺设、步道铺设、休闲设施(座椅、健身器材、景观小品等)的安装。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四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提出整改意见。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3 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资源,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
3.4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任何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的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4.2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获取施工款项。
4.3 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工程进度,并在必要时安排甲方代表进行现场检查。
4.4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五条 工程期限
5.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竣工日期为_________,总工期为_________天。
5.2 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工期。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合同签署后,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6.2 施工完成60%时,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30%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6.4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第七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7.1 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派人进行验收。
7.2 验收标准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工程验收规定及双方另行协商的标准。
7.3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资料,乙方方可申请支付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约,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五天内向对方通知,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