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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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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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建筑施工及相关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区域。
1.3 工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及其配套设施等。
1.4 工程造价: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相关的各类文件。
(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3)对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承包方整改不合格项目。
(4)在施工期间,发包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和配合设施,确保承包方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工程规范,依法依规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到位。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
(4)承包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如期交付工程。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约定进行:
(1)合同签署后,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作为预付款。
(2)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对承包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3.2 逾期付款,发包方应按未付款项的______%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进度及验收
4.1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进度计划执行施工:
(1)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4.2 各阶段工程进度应在开工前30日内共同确认,并由发包方及承包方签署进度计划表。
4.3 验收时,承包方应提前3日通知发包方,发包方需派专人参加。
4.4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整理所有竣工资料,并将其移交给发包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5.2 若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可对承包方处以合同价______%的违约金。
5.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可协商解决方案。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双方均可因工程变更需要按照书面形式进行合同变更,涉及到工程款和工期的调整,须由双方共同签署协议。
6.2 若因发包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方赔偿已完成的工程款项及相关损失。
6.3 如承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失范,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索相关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为准。
7.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签字盖章):
日期:
承包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