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为推进城市文化建设,提升公共阅读环境,决定对城市公共图书馆进行建设工程,乙方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城市公共图书馆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的范围
1.1 本合同设计、施工的项目为城市公共图书馆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设备安装、绿化等所有相关工程。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要求,负责项目的全面施工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
2.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署合同后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项目完成50%时支付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0%。
2.3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为止。
第三条 施工期限
3.1 本工程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施工工期为六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双方商议确定。
3.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长,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工期延长的具体请求。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告。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必要的配合。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资料和支持,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
5.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施工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技术规范与要求。
5.2 竣工验收应由甲方组织相关专家及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领取尾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金额的5%。
6.2 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逾期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6.3 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和保证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误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后合理及时地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8.2 若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