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郑州市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在郑州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的范围包括郑州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
1.2 工程地点:郑州市中央商务区 _________(详细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楼、商业区、停车场及绿化景观等设施的施工。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2 付款方式:
2.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2.2 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为:完成30%工程量时支付总价的30%,完成70%工程量时支付总价的20%;
2.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10%。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 _________,总工期为 _________ 个月。
3.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_________ 日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开工。
3.3 合同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延迟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应予以认可。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施工款项。
4.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交通、临时设施等配合条件。
4.3 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的施工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2 乙方应建立施工管理责任制,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人。
5.3 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间收取工程款项。
5.4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并承担因自行原因造成的延误责任。
第六条 施工质量
6.1 乙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工程施工。
6.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6.3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7.2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7.3 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 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提前 _________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
8.2 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在合同签署后,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或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
9.2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_________ 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免除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 合同终止的,应进行结算,结清工程款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
11.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3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