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老年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照护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老年人希望能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得到必要的照护服务;
2. 照护人有意向提供相应的居家照护服务,并在照护期间为老年人提供关怀与帮助;
3. 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确保照护人的服务得到合理的补偿,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居家照护服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照护人的适当报酬,同时约定遗赠事项。
第二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居家照护服务:指照护人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的生活照料、情感陪伴、健康监测及相关的服务。
2. 遗赠:指老年人在去世后,将其财产或部份财产转移至照护人名下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合理选择照护服务项目及内容,并对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照护费用。
(3)享有良好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身体健康、心理支持等。
(4)保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需就重大财务决策提前通知照护人。
2. 照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老年人所需的居家照护服务,确保服务质量,遵循专业道德。
(2)应及时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反馈照护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3)在照护期间,有权获得约定的费用报酬。
(4)照护人应保持老年人居住房屋的清洁及卫生,维护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环境。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费用
1.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如饮食、起居、洗浴等)、健康监测(如血压、血糖监测)、心理慰藉陪伴、日常购物等。
2.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
(1)按月支付:每月需支付上述服务费用的1/12。
(2)每月之初支付当月的照护费用,若未按时支付,将产生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费用。
第五条 遗赠条款
1. 老年人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合法拥有的范围内的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详见附件)全部遗赠给照护人。
2. 遗赠财产在老年人去世时的评估价值应由双方共同商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照护人应在老年人去世后的30日内办理相关遗赠手续,继承所遗赠之财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相应的心理损失。
2. 如果老年人在服务期间因照护人的重大过失导致严重损害,其应负责赔偿老年人因此产生的全部医疗费及护理费。
3. 如果照护人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老年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取已支付费用的50%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任何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老年人在照护期间如因健康状态改善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照护人,照护人需做出相应的配合处理。
3. 照护人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老年人,并协商合理交接服务工作。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2.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