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高龄独居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生活照料服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针对高龄独居老人之遗赠扶养协议及生活照料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认甲方在其生存期间,由乙方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同时甲方承诺在去世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遗赠,确保甲方在生活中的安全、舒适,以及在去世后的财产分配。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饮食、卫生、医疗、陪伴等。
2.1.2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身体状况及相关医疗信息,以便乙方能够为其提供适当的生活照料。
2.1.3 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未及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1.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和服务,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取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2.2.2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确保服务内容的全面性与及时性,并保持甲方生活环境的整洁与舒适。
2.2.3 乙方需对甲方的个人隐私及健康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2.4 乙方有权在甲方违反协议或图谋不轨、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中止服务并告知甲方有关情况。
第三章 服务内容
3.1 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3.1.1 提供每日三餐,确保饮食均衡、营养丰富。
3.1.2 协助甲方进行日常卫生清洁,包括个人及居住环境的清洁。
3.1.3 定期陪伴甲方,参加适当的社交活动,缓解甲方的孤独感。
3.1.4 协助甲方进行药物管理,按医嘱提醒甲方定期服药。
3.1.5 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帮助甲方解决。
3.2 紧急医疗服务
乙方应在甲方身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并陪同前往,必要时可代甲方进行医疗决策。
第四章 合同条款
4.1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去世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为止。
4.2 服务费用
4.2.1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照料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______),费用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及上述服务内容。
4.2.2 甲方应于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收取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金额的10%。
4.3 遗赠条款
4.3.1 甲方明确同意,在其去世后,全部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资产、房产、存款等)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由乙方继承。
4.3.2 甲方承诺其财产的所有权及合法性,并有权对其遗赠进行更改或撤销,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章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应遵守本协议条款,如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赔偿额不得低于受损方实际损失的50%。
5.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支付完毕为止,并可索取违约金。
5.3 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其修复并可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