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人/受贿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提供居住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照护和陪伴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居住照护服务及遗赠安排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在其晚年生活中的必要照护及关怀。同时,建立起甲方对乙方的遗赠安排,以表达对乙方照护服务的回报。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居住照护服务:
(1)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洗漱、服药等;
(2)心理关怀与陪伴,倾听甲方的诉说,参与日常活动;
(3)健康监测,定期记录甲方的身体状况,如血压、血糖等;
(4)协助甲方参加医疗检查与就医;
(5)处理甲方的日常琐事,如购物、缴费等。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各项照护服务,确保照护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2)甲方需按时支付照护费用;
(3)甲方需如实告知乙方自身的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
(4)甲方有权随时请求乙方对照护服务的改进与调整。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领取甲方支付的照护费用,费用标准应在附件中明确;
(2)乙方应提供专业、及时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身心健康;
(3)乙方需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照护情况;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个人隐私,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 费用条款
1. 照护服务的费用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号前支付次月费用。
2. 在发生超出约定服务范围的额外服务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说明情况,费用另计。
第五条 遗赠安排
1. 作为对乙方提供照护服务的回报,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名下的_______(具体财产描述)遗赠给乙方。
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承诺该财产为其合法所有,不存在他人权利主张。
3. 该遗赠安排在甲方去世后生效,乙方需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与相关法律文件,方可获得遗赠。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在以下情况下,任一方可解除合同:
(1)对方严重违约,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基本义务;
(2)甲方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
(3)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照护费用,乙方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未付金额的___%计算。
2. 如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照护服务,造成甲方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实际损失的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