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老年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照料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老年人因年龄或健康原因在生活自理上出现困难,迫切需要获得照料和帮助;照料人愿意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居家照料服务,并在老年人逝世后继承其合法财产。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居家照料服务,并约定在甲方依约履行义务后,乙方能够继承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照料服务,并享受相关待遇。
1.2 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提供个人健康情况和生活需求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相应的照料。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照料费用。
2.2 乙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认真、细致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照料服务。
2.3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甲方的财物。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费用
1. 服务内容:
1.1 照料人负责甲方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
a) 饮食安排和准备;
b) 卫生清洁与个人护理;
c) 医疗健康管理,包括定期陪同就医;
d) 适度的心理疏导与陪伴;
2. 服务费用:
2.1 双方约定,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照料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2.2 甲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当月照料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金额0.5%的违约金。
第四条 财产遗赠条款
1. 甲方同意在逝世后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以遗赠的方式传递给乙方。
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应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乙方为唯一的继承人,并在遗嘱中注明本协议的存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如实提供健康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提供相应的照料服务,乙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照料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可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双方均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可协商一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相关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如甲方有重大健康变化或不幸逝世,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补充或解释,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