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老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高龄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确保其在晚年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照料及保障其遗产权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范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照料及遗产保障服务的内容、要求及相关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乙方在高龄阶段的生活品质及财产安全。
二、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料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每天定期访视、每日餐饮准备、个人卫生照料、生活起居帮助、定期陪伴聊天、代办生活琐事等。
2. 乙方如有特别的生活需求,甲方应积极配合,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
3.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至少每周一次的健康检查,关注其身体状况变化,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医疗救助联络。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a. 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确保其应得的经济利益。
b.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信息与健康状态。
(2)义务:
a.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及频率向乙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确保服务的专业性与及时性。
b. 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a. 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生活照料服务。
b. 有权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义务:
a. 按时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b. 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健康信息与生活需求,配合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安排。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定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前,将服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逢未履行服务的时间段,甲方应向乙方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或者延长服务期限,作为赔偿。
2. 乙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日支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变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解除合同时,若乙方需立即终止服务,甲方应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七、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若甲方提供的服务涉及需委托第三方之情况,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3.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