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老年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年长人士,享有特殊的关怀与照顾需求,甲方愿意以人道主义精神,向乙方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居家照护服务:
(1)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安排、洗漱、穿衣、起居、陪伴和出行等;
(2)定期健康监测,包括体温、血压、血糖等的测量;
(3)提供精神慰藉,陪伴乙方进行各类适宜的娱乐活动;
(4)协助乙方进行必要的家庭事务处理,如购物、支付账单等;
(5)协助乙方与医护人员及社会服务机构沟通,确保其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收取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的照护费用;
(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照护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需求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并提前告知乙方;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隐私信息,确保其个人资料不被泄露。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照护服务,要求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照护费用,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帮助甲方更好地提供服务;
(3)乙方有权对照护服务提出反馈与建议,甲方应给予重视并作出相应调整;
(4)如乙方因个人原因只能部分使用服务,需提前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相应费用的调整;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照护安排,提供真实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信息。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付款条款:
(1)乙方同意每月支付甲方照护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将费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支付的,需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双方可根据乙方的经济状况和照护服务需要,适时协商调整费用。
2. 服务时长:
(1)甲方的居家照护服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持续 个月;
(2)服务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
3. 终止条款:
(1)双方可在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因身体健康原因需中止服务,需提供医生证明,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协议约定的照护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甲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期限内的照护费用。
2.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照护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服务质量下降,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所有服务完成并结算完毕。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与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受托人):(签字) 日期:
乙方(老年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