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照护人):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方为自愿选择的老年人,愿意接受乙方的居家照护,同时愿意将其所有的财产部分或全部在去世后遗赠给乙方,以期在保证甲方生活质量的同时,确保乙方在照护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居家照护服务及相应的财产遗赠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周到的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情感陪伴、医疗健康管理等。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其身体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费用。
1.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照护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积极回应并作出相应调整。
1.4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受侵犯。
1.5 在甲方去世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财产遗赠给乙方。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其身体状况的真实信息,以便提供适当的照护服务。
2.2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居家照护服务,并保障服务质量,确保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隐私权,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2.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其照护情况,并在必要时建议甲方进行医疗检查或治疗。
2.5 乙方在甲方去世后,有权获得甲方遗赠的财产,具体遗赠内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三、合同条款
1. 服务费用与支付
3.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2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改照护服务内容,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调整费用标准。
3.3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个月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如有逾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
2. 财产遗赠内容
3.4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其部分或全部财产遗赠给乙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投资账户等,详细清单如《遗赠财产清单》所示。
3.5 甲方应保证在其去世时,其名下的财产未被他人以任何形式抵押、查封或权利纠纷。
3.6 甲方在生前有权随时变更、撤销或重新指定遗赠财产的受赠人,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3.7 甲方的遗赠在其去世后生效,乙方应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的财产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条款
4.1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按未支付金额的5%收取逾期利息,并保留暂停照护服务的权利,直至甲方支付完毕。
4.2 若乙方未能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或者服务质量未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并可根据改正情况适当调整服务费用。
4.3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利益受损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的五年内。
2. 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协议。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争议解决
1.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生效和解释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