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住址: [详细地址]。
乙方(扶养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住址: [详细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高龄独居者,身体健康状况需要一定的生活照料和照顾。
2. 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并希望与甲方达成遗赠扶养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生活照料、财产继承及其他相关事项上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在生活上的需求得到妥善满足。
第二条 生活照料的内容
1. 乙方应提供以下生活照料服务:
(1) 每日三餐的准备与配送;
(2) 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及必要的医疗协助;
(3) 每周至少一次的家庭清洁与卫生维护;
(4) 陪伴甲方进行文化娱乐活动,如散步、读书、看电视等;
(5) 协助甲方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如购物、支付账单等)。
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协助。
第三条 财产继承安排
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存款、投资等)赠与乙方。
2. 该赠与将在甲方去世后自动生效,乙方不得在甲方生前以任何方式转让、抵押、变更甲方的财产。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生活照料服务。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生活需求。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生活照料服务费用(具体费用见第五条)。
4. 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乙方的生活照料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收取生活照料服务费用。
2. 乙方应诚实、尽心尽力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生活照料服务。
3.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及时向甲方或其家属反馈甲方的健康状况。
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生活照料服务费用为每月 [具体金额] 元。
2.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将费用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3.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为未支付费用的5%。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约定提供生活照料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 若任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可解除本协议。
3. 合同内容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