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扶养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在居住期间需要扶养和照护,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居家照护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照护并确保其在生活上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去世或甲方、乙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疾病史等相关信息,并配合乙方的照护工作。
3. 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扶养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提供服务,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服务要求或修改服务内容,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协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约定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生活质量。
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以确定适合其身体状况的护理方案。
4.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的生活规律及习惯,但如存在影响乙方安全或健康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调整。
第五条 服务内容
1. 照护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生活起居的照护,包括但不限于洗漱、穿衣、就餐、如厕等基本需求的协助。
2. 健康管理: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血压、血糖等,并协助甲方按时服药。
3. 心理支持:乙方应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给予其心理慰藉,减少孤独感,提高生活满意度。
4. 紧急救助:在发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时,乙方应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的扶养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甲方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前将当月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照护服务费用、生活用品费用等。额外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等需另外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扶养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服务的措施。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生活受到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并可选择终止协议。
3.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一方如有重大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对方权益受损,除赔偿损失外,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某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
3. 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任何一方的重大失误或失信行为,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 本协议的附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