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遗赠人):张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扶养义务人):李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鉴于:
1. 张先生希望在其生前及去世后,由李女士承担其生活照顾及相关扶养责任。
2. 李女士同意接受张先生的遗赠,并承担相应的扶养责任。
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遗赠及扶养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张先生对李女士的遗赠及李女士对张先生的扶养责任,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遗赠的财产,并在协议中明确列出待遗赠的具体财产明细。
2.1.2 甲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以支持李女士履行扶养义务,具体费用标准应在本协议中约定。
2.1.3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关于自身的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其扶养责任的其他情况。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甲方遗赠的财产,享有资产处置和继承的合法权利。
2.2.2 乙方需认真履行对甲方的照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饮食、住宿、医疗及日常生活照料。
2.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医疗情况及生活状态,如发现甲方健康状况变化,应及时作出响应。
第三章 合同条款
3.1 遗赠财产
3.1.1 本协议所涉的遗赠财产包括,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3.2 扶养标准
3.2.1 扶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日三餐供给、生活起居照顾、健康监测及医疗护理等。
3.2.2 甲方应按月支付生活及护理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包含相关的医疗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内。
3.3 履行期限
3.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甲方生存期间及去世后的遗赠期内。
3.3.2 甲方去世后,李女士需在遗赠财产分配前继续履行扶养义务直到财产交付为止。
第四章 违约责任
4.1 违约责任的认定
如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违约金的计算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部分两倍的损失赔偿金,具体公式为:违约金 =(未履行部分的经济损失 + 法律费用 + 其他合理费用)× 2。
第五章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5.2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六章 争议解决
6.1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且须经双方签署。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友好协商为准。
(以下空白以便签字)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