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扶养人):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 甲方作为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在其晚年得到乙方提供的各项养老服务,并在此过程中保护其合法财产继承权。
2. 乙方自愿承担履行养老服务的责任,并在甲方去世后依法继承甲方的部分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就老年人遗赠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养老服务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获得应有的养老服务,同时保障其财产继承的合规性。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享有乙方提供的各项养老服务;
(2)提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和建议;
(3)在乙方履行义务过程中,如有不满,要求乙方改善服务;
(4)享有合法继承的权利,确保遗产得到合法分配。
2.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健康状况及相关财产状况;
(2)在合同存续期间,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及时支付乙方约定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
(1)根据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合理安排服务内容;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甲方的财产进行必要的管理;
(4)在甲方去世后,依法继承甲方遗留的财产。
2. 乙方义务:
(1)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医疗服务等;
(2)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和个人选择,保障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3)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甲方的需求变化;
(4)在甲方去世前,妥善管理和保护甲方的财产。
第四条 养老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生活照料服务:如日常饮食、洗漱、穿衣及其他基本生活需要;
(2)医疗护理:包括定期健康检查、用药管理及必要的医疗服务;
(3)心理慰藉:定期与甲方沟通,陪伴其生活,注重心理健康。
2. 服务标准: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计划,并应根据甲方的需求随时调整。
第五条 财产继承条款
1. 甲方在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权归乙方享有,具体继承财产类别和比例如下:
(1)房产继承:乙方有权继承甲方现有的住房及其他不动产;
(2)现金及银行存款:乙方有权继承甲方的现金及银行存款;
(3)其他财产:所有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所持有的其他资产。
2. 不得继承的财产:
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另有书面明确声明的,不得归乙方继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支付费用的百分之五(5%)。
2. 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养老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乙方未履行服务的相应费用。
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至甲方去世之日。
2. 合同期间,如双方同意可书面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3. 如有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的重大条款,可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修正,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果的情况下,合同即刻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