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在生活照料和居住权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通过明确甲方的住房使用权和乙方的生活照料服务,保障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提升生活质量,并明确双方的责任,以达到和谐共处的目标。
第二条 房屋使用权
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使用权授予乙方,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甲方在协议期间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得随意转租、转让或抵押该房屋。
3. 甲方有权在协议期间对该房屋进行合理的修缮和维护,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4. 该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及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损坏,乙方需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条 生活照料服务
1. 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以下生活照料服务:
(1)每日三餐的准备和提供;
(2)协助甲方的日常起居,如洗漱、穿衣、上厕所等;
(3)定期陪伴甲方,满足其心理和情感需求;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监测甲方的身体状况,并根据需要安排医疗服务。
2. 生活照料服务的具体内容、时间及方式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如遇到特殊情况,协议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方可提出解除或变更协议。
2. 若乙方履行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不予整改,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 若甲方因健康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终止协议,乙方应合理安排甲方的后续生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未提前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损失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2.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 如果甲方未按照协议把房屋使用权按时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持一份本协议的副本,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附件均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