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居家照护服务及财产赠与安排达成一致。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甲方希望在晚年享受高质量的照护服务,同时将部分财产赠与乙方,以回报乙方在照护过程中的辛勤付出,确保甲方生活的安全、舒适与尊严。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并就服务质量提出合理要求。
(2)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以便乙方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定期赠与财产给乙方,确保乙方在照护服务中获得经济回报。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协议获得甲方的财产赠与。
(2)乙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测、心理关怀等。
(3)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
第三条 居家照护服务内容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2)健康监测:定期测量甲方的血压、血糖等基本健康指标,记录并汇报健康状态。
(3)心理关怀:倾听甲方的情感需求,适时提供心理支持。
2. 服务时间及模式:
(1)乙方提供的服务时间为每周七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2)特殊情况下,如甲方紧急需求,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应急照护服务。
第四条 财产赠与安排
1. 甲方同意将其部分财产权利以财产赠与的方式转让给乙方,具体财产包含:
(1)住房资产: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的房产(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在甲方去世后,转赠给乙方。
(2)现金赠与:甲方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作为居家照护费用,赠与月数持续至甲方去世为止。
2. 赠与的生效条件为:
(1)甲方在生前期间,乙方需按协议要求提供的照护服务。
(2)甲方的健康状况不再具备自理能力,需全面依赖乙方提供照护服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如实披露健康状况,导致乙方无法提供相应照护服务,甲方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的权利。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内容提供照护服务,导致甲方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 若任一方违约,应于对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甲方去世或者双方协商解除。
2.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如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