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养老居所名称)
地址:(养老居所地址)
电话:(养老居所联系电话)
乙方:(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老人身份证号)
地址:(老人住址)
电话:(老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专门提供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机构,乙方为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居所的照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日常生活照护,包括但不限于洗漱、餐饮、穿衣、如厕等基本生活需求。
(2)健康管理,包括定期体检、健康评估、慢性病管理及必要时的药物管理。
(3)社会活动组织,安排适合乙方的文体活动、娱乐项目、团体互动等,促进乙方的社交需求。
(4)精神关怀服务,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及个性化的精神关怀计划。
(5)应急医疗服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联系医疗机构并给予必要的初步处理。
1.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其健康状况及生活习惯等相关信息,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状况及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
(2)甲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照护服务,确保乙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随意透露。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居所内的相关规定,以及支付相应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提出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未按时支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服务。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安排,包括参与健康检查、心理疏导等活动。
(4)乙方应自觉遵守居所内部的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根据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及时间,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标准及其他附加费用应在本合同附件中另行列明。
3.2 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为:
(1)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当月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其他支付方式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4.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4.2 如乙方因健康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至终止日的所有费用。若乙方未能提前通知,须支付剩余时间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4.3 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履行期间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2 甲方未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若甲方无故中断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全额退款。
5.3 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欠款金额5%的滞纳金,超出30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
6.2 如需续约,双方应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前30日协商续约事宜。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