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先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住址:北京市丰台区。
鉴于:
1. 甲方愿意在其生前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生活照顾及养老服务。
2. 乙方同意在甲方生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及相关的支持服务,并约定在甲方去世后,乙方将继承甲方的部分财产作为对其照顾的补偿。
3. 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在养老服务及遗赠扶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和谐共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a. 享有乙方提供的生活照顾和养老服务。
b. 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与内容。
c. 根据自身意愿调整养老服务的具体要求,并通知乙方。
2. 甲方的义务:
a. 按照协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b. 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生活和健康情况的真实信息。
c. 遵守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及协议生效后的约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a. 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b. 依法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财产。
c. 根据甲方的生活需求,随时调整提供的服务类型与内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
2. 乙方的义务:
a. 按约定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顾、日常陪伴、健康管理等。
b. 定期向甲方提供生活服务健康报告,并在必要时告知甲方的家属或代理人。
c. 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财物及相关证件,避免丢失或损坏。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标准
1.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日常生活照顾,如饮食、起居、卫浴等。
b. 陪伴甲方,参与相关文娱活动。
c. 定期陪同甲方就医并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
2. 服务标准:
a.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及生活习惯,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b. 乙方应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以人为本、关爱为先”的原则,尊重甲方的个人隐私权。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应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作为养老服务费。
2. 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应另行书面确认。
第六条 遗赠条款
1. 在甲方去世后,乙方将根据甲方生前的遗嘱或本协议的约定,继承以下财产:
a. 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一处。
b. 甲方的存款账户内的余额(具体以甲方去世时的账单为准)。
2. 乙方在继承以上财产的同时,确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协议的违约金为每次违约服务费用的两倍。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