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社区居住服务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老年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乙方地址)
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继承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的和谐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老年人遗赠扶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老年人遗赠扶养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乙方在生活、医疗、精神等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同时规范甲方在遗产管理方面的义务与责任。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权利:
i. 有权依据本协议条款获得乙方的遗赠资产,管理其遗产。
ii. 有权对乙方进行生活、医疗等服务的费用进行合理收取。
b. 义务:
i. 应确保乙方提供至少每周一次的生活照护,包括日常生活、营养膳食及精神关怀。
ii. 对乙方的医疗健康状况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iii. 在甲方管理乙方遗产期间,任何财产的使用和处置需遵循乙方的遗愿,优先考虑乙方的长期利益。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权利:
i.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生活服务、医疗服务及精神关怀。
ii. 有权随时查询和监督对自己遗产的管理情况。
iii. 在合同有效期内,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b. 义务:
i. 应向甲方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生活需求。
ii. 应提供必要的遗产信息,以便甲方进行合理的管理。
iii. 在协议有效期间,应遵循与甲方约定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由双方协商续签。
2. 服务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
a. 日常照护费用:每月(具体金额)元。
b. 医疗服务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c. 精神关怀费用:每月(具体金额)元。
3. 费用支付方式:
所有费用应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账户,若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服务。
4. 遗产管理:
甲方负责管理乙方的遗产,乙方的所有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金融资产等均归甲方管理。甲方须按照乙方的遗愿合理利用和处置遗产,如有变动,需与乙方或其法定继承人协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护、医疗服务及精神关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五日,逾期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连续两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索欠款。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读,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及相关文件(如乙方遗嘱、资产清单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