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者):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甲方在老年期间的居家照护及乙方对甲方遗产的继承权,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在居家照护期间的基本权利和乙方的照护义务,并对甲方的遗产继承权作出约定,以保证甲方在生活末期得到充分照顾,同时确保乙方的合法继承权。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有权选择照护方式与服务内容,并有权随时更换照护人员;
(2) 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对居家照护服务的执行情况;
(3) 有权获得合法的医疗及生活照护服务;
(4) 有权在良好的照护环境中、尊严地度过晚年。
2. 甲方的义务:
(1) 按约定支付乙方的照护费用,具体支付金额为________元/月;
(2) 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及设备,以帮助乙方更好地进行照护;
(3) 向乙方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
3. 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甲方约定的照护费用;
(2) 有权对照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 在完成甲方的照护任务后,有权按照甲方的遗嘱及本协议获得相应的遗产权利。
4.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意愿,提供全面、细致的居家照护服务;
(2) 确保甲方的生活环境安全与卫生;
(3) 定期向甲方汇报照护进展及甲方的健康状况;
(4) 及时协助甲方就医及进行健康管理。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契约性质:本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2. 照护服务内容:
(1) 日常生活照护,包括饮食、起居、洗漱等;
(2) 健康管理,包括定期体检、药物管理等;
(3) 心理慰藉,包括陪伴、疏导、沟通等;
3. 遗产分配:
(1) 甲方承诺在其去世后,乙方享有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所持有的全部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存款、车辆等;
(2) 甲方应提前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于本协议签署前提供给乙方。遗嘱的执行必须以保护甲方的意愿为前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照护费用,乙方可将甲方告知并给予14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未能履行照护义务,导致甲方生活质量下降或身体健康受损,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并终止本协议。
3. 如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提前解除协议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自签署之日起,协议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若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协议有效的补充条款。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