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先生(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XXXXXXXXXX。
乙方:张小姐(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双方在李先生遗产管理与张小姐扶养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遗产的管理与乙方承担的扶养服务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收回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询问乙方对其遗产管理的情况、审计乙方相关支出等。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便乙方能够高效、顺利地提供扶养服务。
3.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乙方为提供扶养服务所需的费用,费用标准详见第三条。
4. 甲方应在其世故生前明确与乙方的遗赠,确保其遗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安排。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索取遗产管理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
2.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扶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陪伴等,确保甲方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3. 乙方应将甲方的遗产妥善管理,确保在其去世后遗产按照规定分配,不得随意处理甲方的财产。
4.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对其遗产和扶养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报酬及费用
1. 乙方提供扶养服务的报酬为每月人民币XXXX元,甲方应在每月的第一天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2. 其他必要开支(如医疗、营养等)由甲方承担,乙方需先行垫付,随后向甲方报销,报销应提供有效票据。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甲方的有生之年。
2. 在甲方去世后,乙方有权继续管理甲方的遗产,直到遗产的正式分配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若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扶养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提供限于本协议的服务,直至甲方支付所欠费用。
3. 若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扶养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
2. 在下列情况下,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对方严重违约,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
(2)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