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遗赠扶养协议:家庭照护与遗产分配专项合同》
甲方(接受扶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扶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在其老年时期获得乙方的照护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遗产分配,因此,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养老服务、家庭照护及遗产分配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协调及合作。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起居、饮食、医护及心理关怀等。
1.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自己身体状况、饮食禁忌以及生活习惯等,不得隐瞒影响照护质量的信息。
1.3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照护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附件。
1.4 甲方有权在照护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高质量的照护服务。
2.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其身体健康状况,并在必要时及时协助甲方进行医疗救助。
2.3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照护方法和安排。
2.4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照护的相关费用信息,并在费用变动时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 资产及遗产分配
1. 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之间的照护关系持续期间内,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按以下约定进行分配:
1.1 甲方承诺其遗产在去世后,主要部分给予乙方,作为对乙方照护服务的补偿。
1.2 甲方的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债券及其它有价资产。
1.3 具体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应在甲方去世时,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并应在本协议注册备案。
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债务及遗产未明确转让给乙方,仍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
2. 变更或解除需以书面形式确认,且应于变更或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双方均须签字确认。
3. 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需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3. 若乙方因未履行或不当履行照护职责,导致甲方身体状况恶化,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 协议文本共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视同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附件为《照护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清单》,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的签署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