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老年人的日常照护与财产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日常照护服务:
a. 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卫生、交通与陪伴等。
b. 医疗协助:协助甲方定期体检、按时服药、就医等。
c. 心理关怀:关注甲方的心理健康,定期进行情感交流。
d. 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照护服务。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照护服务费用,每月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该费用应于每月的第一日支付。
3.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照护服务质量,若服务质量未达到甲方合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部分扣除费用。
第三条 财产遗赠
1. 在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照护服务期间,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一处及名下其他财产(以下简称“遗赠财产”)在甲方去世后无条件遗赠给乙方。
2. 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将遗赠财产的相关文件及权属证明交予乙方存档。
3. 甲方有权在生前对遗赠财产进行处分,但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如有重大变更需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享有由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并提出合理要求。
b. 定期沟通照护需求及满意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c. 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若发现服务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改进或解除协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高质量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b. 有权在甲方未支付服务费用的情况下,停止提供照护服务,但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c. 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披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约提供照护服务,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服务费用的30%。
3.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享有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罚金,金额为逾期费用的10%每月,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2. 若甲方因健康原因需要转移照护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合理请求。
3. 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回或解除本协议,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去世及遗赠财产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