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的详细约定
甲方(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
企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人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在居家环境中获得安全、舒适、便捷的养老服务,并愿意为此提供一定的遗赠,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养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协议条款,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家庭环境维护等。
2. 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服务清单为准,定期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养老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年,自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开始时间为:
年月日。若甲方身体健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重新协商服务期限。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养老服务。
(2)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与自身健康相关的信息,确保乙方能够提供适当的服务。
(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并遵守协议条款。
(4)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监督检查。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的服务费用。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乙方应保持甲方信息的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内容及质量,并接受甲方的建议和合理要求。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以双方商定的金额为准,具体服务费用为:
总金额:
款项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
2. 若双方在服务过程中新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应另行商定。
第五条 遗赠安排
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部分财产遗赠给乙方,以作为对乙方提供养老服务的补偿。
2. 具体遗赠财产及比例由甲方在遗嘱中明确,并需在法律手续上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甲方于合理期限内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退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3.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损失的计算依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且需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3. 甲方的任何联系方式、住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