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服务提供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老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地址:[详细地址])
鉴于:
1. 甲方提供老年人安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娱乐活动等;
2. 乙方希望在其晚年获得优质的安养服务,同时愿意将其遗产部分或全部遗赠给甲方作为回报;
3. 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以下安养服务:
(一)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二)定期健康检查与医疗护理;
(三)心理疏导与情感陪伴;
(四)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乙方的生活;
(五)其他符合乙方需求的服务。
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健康状况和个人需求,制定个性化安养服务计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该计划。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标准的安养服务;
(二)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收取乙方的遗产作为服务的报酬;
(三)甲方须保持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四)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遗赠义务,甲方有权追索其应得利益。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服务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安养服务;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
(三)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的请求,如需解除,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按照约定履行遗赠义务。
第三条 遗产赠与事项
3.1 乙方同意将其名下的部分或全部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金融资产等)在去世后的遗赠权利给予甲方,具体遗产清单在协议附件中列明。
3.2 遗产的具体分配和交接程序应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在乙方去世后共同协商。
3.3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30天内,将遗产赠与的相关法律文书(如遗嘱、赠与协议等)准备齐全,交由甲方保管。
第四条 合同条款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协议。
4.2 协议期间,甲方需定期向乙方及其家属汇报服务情况,确保服务质量。
4.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调解决,不构成违约。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直接损失。
5.2 若甲方未能按约提供所需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3 若乙方未能履行遗赠义务,甲方有权追索相应的财产损失,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