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高龄独居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愿意对乙方提供终身的照护与陪伴,包含日常生活的照顾、医疗支持及心理慰藉等服务。
2. 乙方愿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名下的全部或部分财产遗赠给甲方,以表彰其在照护过程中的付出。
基于以上背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扶养与财产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乙方在其高龄独居期间得到充分而周到的照护,同时甲方在提供照护服务的基础上,能够合法获得乙方的遗赠财产。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随时获得乙方的生活、健康及财务信息,以保证提供合适的照护服务。
1.2 甲方有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障乙方的生活质量与身心健康。
1.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照护服务的工作报告,并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1.4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饮食、清洁卫生、医疗看护及社交陪伴。
1.5 若出现任何紧急医疗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通知乙方的家属或代理人。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并随时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
2.2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与其健康、生活相关的重要信息。
2.3 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手续,确保甲方在乙方去世后能顺利继承相应财产。
2.4 乙方如需更改照护人员或照护安排,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三条 财产的遗赠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声明其愿意将名下的下列财产遗赠给甲方:
1.1 现金:________元
1.2 不动产:_______(地址/具体描述)
1.3 其他财产:_________(如股权、投资、贵重物品等)
2.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的签署,以确保甲方能够在乙方去世后合法获取遗赠财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照护服务,导致乙方生活受到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服务费用及支付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财产遗赠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合法继承,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合法支出。
3. 本协议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去世,并完成遗赠手续。
2. 任何一方均可基于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提出解除协议,解除方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3. 协议解除后,双方仍应履行相关的财产归属及违约责任条款。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因履行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