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居家照护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老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定的居家照护服务,并同意在协议期间遵循本协议的条款。
2.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并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履行相关义务。
基于以上背景,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与范围
1.1 甲方在此协议下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护、健康监测、心理疏导、陪伴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居家照护服务范围内进行合理的调整,甲方须在合理范围内予以配合。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其服务支付的费用,及依约定享受乙方提供的相关权益。
2.1.2 甲方应提供专业合格的照护人员,为乙方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
2.1.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照护计划,并及时调整。
2.1.4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随时提出对照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应。
2.2.2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服务支付约定费用,并在费用发生后按时支付。
2.2.3 乙方应主动告知甲方有关健康状况和照护需求的变化,以确保甲方能够提供适当的照护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双方同意,甲方提供的照护服务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天(税前),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2 乙方应在每月____号前支付前一个月的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中止服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须提前____天协商续签事宜。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5.1 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5.2 任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2.1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影响乙方的正常生活。
5.2.2 乙方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无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提供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照护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收取逾期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计算赔偿。
6.3 任一方因未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7.2 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的,履行期限应相应延长,双方不得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8.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说明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