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38xxxxxxx
乙方: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方市建筑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139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南方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方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南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建筑的主体、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
4. 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由乙方提供进度报告,甲方确认后支付当月工程款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总额的30%。
第三条 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2023年xx月xx日。
2.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xx月xx日。
3. 合同工期为xx个月,具体工期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可适当延长工期,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与检查;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3)甲方需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建设场地及相关设施;
(4)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合理方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获取付款;
(2)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3)乙方需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内容,及时反馈工程进展;
(4)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法规;
2. 乙方若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须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修复或重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方才有效;
3. 合同的终止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因合同变更、解除而产生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未果,应提交南方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日期:20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