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建设城市综合体,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提供土建、装修及绿化工程服务,以确保城市综合体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甲方的设计及使用要求。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
2.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
(2)装修工程,包括公共区域和商业空间的装修;
(3)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区域的设计与施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进度、安全及质量等进行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但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及时通知;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与图纸;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配合。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按合同约定获取合理的工程款项;
(2)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进行分析与建议;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须及时协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2.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土建、装修及绿化工程;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3)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并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展。
第五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主体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工程进度
1.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各阶段的施工节点。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迟,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可重新协商施工进度。
第七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1.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整改。
3. 整改完成后,如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或施工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可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保修条款
1.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不低于两年的保修期,保修包括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与损害。
2.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的保修要求,负责修复保修范围内的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