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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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建筑施工承包及相关的装饰与景观设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体项目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xxxx平方米,包括xxxx等功能区域。
1.4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设计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2.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2.3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协调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
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解决。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3.2 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相应的明确要求。
3.3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3.4 乙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的工程材料、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文件,并在项目完成后移交甲方。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4.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xxxx万元,具体金额依据乙方的报价及甲方的确认。
4.2 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 项目中期,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7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20%。
4.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第五条 工期
5.1 本项目的工期为xx个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5.2 乙方如有延误,应即时向甲方报备,并说明原因及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如为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设计服务
6.1 乙方需提供针对城市综合体项目的装饰与景观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纸、材料样本等。
6.2 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与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反馈进行合理的调整,修改后方案待甲方书面确认。
6.3 设计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需额外设计方案则另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需按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如未按期完成项目,需按合同总价的每天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3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合理处理方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8.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理由应充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签署体现了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共同承诺与合作愿望,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双方各自合法权益的维护。请双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无误后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