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电话:123456789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电话:987654321
鉴于甲方有意建设一座新的办公大楼,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某城市新建办公大楼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城市某地区某地块。
3. 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4. 工程造价:人民币500万元(具体造价根据施工进度支付)。
第二条 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
1. 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办公大楼的各项施工任务。
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开挖、土建施工、机电安装、装修工程等。
3. 乙方需自备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2. 工程竣工日期:开工后180日历天内。
3.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和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工期调整要求,乙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1. 甲方按以下进度支付工程款: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的40%。
(3)竣工款: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50%。
2. 乙方需要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及相关付款单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支持。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获得对工程款的支付。
(2)应确保施工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做到文明施工。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3. 任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双方应及时协商,合理调整工期及合同履行事项。
2. 遇不可抗力,受到影响的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履行完毕。
2.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