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38xxxxxxx
乙方(承包方):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139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宝丰花园住宅小区新建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宝丰花园住宅小区新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
1.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包括xx栋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1.4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计工期为xx个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2.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协助,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施工工作。
2.4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享有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建议权。
3.2 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数量与素质,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3.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4 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工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
4.2 甲方应按照以下付款节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2.1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4.2.2 施工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款的30%;
4.2.3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40%。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须事先与对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2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减少,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承担。
5.3 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合理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直至甲方支付相关款项为止。
6.2 如乙方未按期完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6.3 违约方应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因争议而停止施工。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如遇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署人:
日期:
乙方(公章):
签署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