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核心商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建筑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王五
联系电话:098-7654-3210
鉴于甲方拟在某市核心商业区进行综合体建设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综合体建设施工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某市核心商业区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核心商业区中心位置,具体地址另行确认。
1.3 工程内容:本工程包括建筑设计、结构施工、水电安装、景观绿化等。具体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资源支持,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1.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临时设施及必要的安全保障。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2.2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工艺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2.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2.2.4 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工程造价及支付
3.1.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3.1.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3.1.3 工程中期,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为:
a) 完工30%时支付工程款的25%;
b) 完工70%时支付工程款的35%;
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
3.1.4 所有款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发票后支付。
3.2 工期
3.2.1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1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适当顺延。
3.2.2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变更及追加工程
3.3.1 甲方如需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3.2 变更及追加工程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4 工程验收
3.4.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4.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余款;如发现不合格项,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2%的违约金。
4.2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需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元的违约金,直至完成施工。
4.3 若一方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2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的任何修订、补充均需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