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
乙方(承包方):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总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本合同所指工程为“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二、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某市某区某街道,具体位置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合同价格
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万元整。
2. 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税费等,详见附件《工程报价单》。
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量及变更情况与乙方洽谈调整合同价。
四、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万元整。
2.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竣工和结算完成后,由甲方无息返还。
五、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工期总计为XXXX日历天。
2. 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延长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以调整。
3. 乙方未按期完成工期,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规范标准。
2.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工程变更
1. 因甲方要求或实际情况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时,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变更价格及工期调整。
2. 任何一方未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不可单方对工程进行变更。
八、付款方式
1. 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向乙方付款:
a)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b) 工程进度款依据工程完成进度分期支付,支付比例为:50%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完成50%后支付;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在结算后支付。
2. 乙方应在每次支付款项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九、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损失金额为每日合同总价的0.1%。
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需向乙方支付因款项逾期产生的利息,利息为逾期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息。
3.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而损害对方权益,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终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及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