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某市中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联系方式:0123-4567890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456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联系方式:0987-6543210
为明确双方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与乙方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及项目管理事宜,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 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为“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电气安装、给排水施工、室内外装饰等各项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施工并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服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1.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价款,不得无故拖延。
1.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支持,保证施工环境的安全。
1.4 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工艺提出合理要求,乙方须予以配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项。
2.2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开展施工,并保障工程质量。
2.3 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因故无法按时完成的,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2.4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安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该费用包括劳务费、材料费、管理费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2. 付款方式如下:
2.1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4 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 工期
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签署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竣工日期为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工期可由双方协商调整)。
2. 遇天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罚金,罚金为未支付款项日利率的千分之五。
2.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除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外,需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负责因逾期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
3.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的违约,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署,非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3. 任何一方如发生破产、清算或被撤销等情况,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